招聘4人3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力量,经乌翠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乌翠区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录聘用制消防文员岗位4名。详见《乌翠区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公开招聘消防文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为22周岁(含)以上、38周岁(含)以下,即1988年5月至2004年5月期间出生。
6.限伊春市行政区划内户籍。
7.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病史,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读学生;
2.伊春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从事消防工作,因违法违纪等情形被开除或辞退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8.不适合从事消防文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回避情形
本次招聘岗位回避工作严格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及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须在报名时主动提交书面报告,未报告导致违反回避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消防文员应发工资34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乌翠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cwc.gov.cn/)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至6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地点:乌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乌翠区中心西路36号)
联系电话:0458-3687079
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及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附件3),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不守承诺、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乌翠区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公开招聘消防文员报名表》(附件2),需粘贴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照片(纸质版双面打印);
(2)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版1寸照片,电子照片格式为*.jpg,电子照片质量不得小于1M;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4)《乌翠区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公开招聘消防文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周内)。
(三)资格审查
按公告规定条件,由乌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乌翠区消防救援大队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规定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
(四)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方式将在乌翠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cwc.gov.cn/)发布,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随时关注并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招录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各项环节的有效证件,务必妥善保管。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由乌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乌翠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时长90分钟,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黑龙江省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公文写作。
(2)时间及要求。笔试时间:2026年6月13日(星期六)上午09:00—10:30。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通过乌翠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cwc.gov.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可按规定缩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乌翠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cwc.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由考官当场进行打分。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六)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在乌翠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cwc.gov.cn/)公布。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由乌翠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乌翠区消防救援大队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并列则进行加试)等额递补并予以公示。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选在乌翠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cwc.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主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乌翠区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限一年),办理聘用手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消防文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资的100%。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乌翠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cwc.gov.cn/)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报到等,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乌翠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0458-3687079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