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浙大规划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
02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和市场竞争意识,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工作业绩较好;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能力;
4.遵纪守法,勤勉尽职,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5.近两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二)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存在应实行任职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03
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评、体检考察、研究录用等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本次招聘实行常态化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相应岗位招到为止。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仅限报名一个职位。
请将以下资料:
①报名登记表、承诺书(见附件,签字扫描);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证书及相应《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学历需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企事业任职、工作成果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③有相关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证书、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扫描件);
④个人简历,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材料序号+应聘职位+姓名”命名发送至rlzyb@zjdxghy.com。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参加下一环节相关事宜。请应聘者保持联系方式真实有效、通讯工具畅通。未入围综合测评及后续环节的应聘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司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如应聘人员提供的入职资料造假或虚假描述,误导我司录用的,我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保留追究应聘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1-89807010。
附件:
一: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承诺书
编辑:荐职君
来源: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声明:本文由浙江引才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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