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属国有企业人力资源中心关于宜宾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市场化选聘1名中层管理人员的公告
宜宾市属国有企业人力资源中心关于宜宾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市场化选聘1名中层管理人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5/19 -2026/5/26 24:00

受宜宾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宜宾市属国有企业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宜宾市市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管理办法》《宜宾市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为宜宾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选聘1名中层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简介


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注册资本59亿元,主体信用评级为AA+,作为市属重点国有企业,是赋能全市现代化产业发展的重要综合运营商,公司立足重大产业项目投资,以“投大、投控、投招”为主,兼顾“投早、投小、投利”,主要布局“产业投资、产业载体建设运营、产业培育服务、产业招商服务”四大业务。


公司成立以来,紧扣市委、市政府对现代化产业发展重要决策部署,聚焦全市重点发展的动力电池、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数字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力开展基金招商、股权投资、资本运作、园区建设和运营等业务,高效推动了市区重点产业优化布局和产业生态构建。面向“十五五”,公司将牢记“引领产融发展、服务城市理想”使命,抢抓“双循环”新格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发展机遇,注重内蓄经营管理势能、外拓国资发展空间,助力全市各县(区)形成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全市形成产业一体化协同发展的新格局,并致力于成为聚合产业资源、赋能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流产业投资集团。


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职责以及任职条件详情见附件。


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二)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四)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五)学历及相关证书要求:国内毕业的报考人员须于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报考人员须于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工作年限:报考人员的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公告发布日,须足年计算(工作经验累计满12个月视为满1年)。报考人员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验;工作经验有中断的,工作经验年限须扣除中断工龄时长,按实际工作时间累加计算。


(七)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5月19日以后出生,岗位年龄要求以岗位表(附件)为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有吸毒史的人员;


5.有关竞业禁止、职位禁入规定不得任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存在回避关系的;


8.被市属国有企业辞退未满五年的;


9.与前用人单位签署有竞业限制协议且竞业限制期尚未届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本次社会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测试→背景调查(或考察)与体检→公示及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19日-2026年5月26日24:00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PC端报名链接:https://sjhhrc17.zhiye.com/


移动端报名二维码:


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上报名链接进入招聘门户首页,根据本人求职意向,按照指引进行相关信息填写及报名。在报名阶段,报考人员需完成报名资料的上传,包括: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学位证扫描件以及所取得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若岗位报考需提供证明,需同步上传证明材料)。


2.报考人员须根据报名系统要求仔细填写信息,及时上传相应材料,避免因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报名无效:①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提交不全的;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③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三)资格审查


1.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结合岗位要求进行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职位条件。将于面试前对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2.报考人员一经提交报名材料,视为报考人员对所提交的信息(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不存在禁止报考的情形作出承诺并承担责任。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需在收到补充资料的短信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资料补充,逾期未补充完整将视作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请报考人员关注相关信息。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即在招聘过程中或录用后若发现报考人员存在漏报、瞒报、谎报、虚报信息,或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情况,将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已录用的用人单位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3.资格审核上传资料与填报的报名信息须保持一致,若其中一项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要求,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四)测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形式进行测试。


1.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面试。若岗位确因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本次招聘。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根据面试成绩,形成测试评价意见,提出考察对象初步建议人选,提请集团公司党委会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审议,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4.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不含考试当日)内上传,考生可凭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以及电话号码在“宜宾人才集团招聘”微信公众号后台-成绩查询入口查询个人成绩及排名。


(五)组织考察、背景调查


1.对拟录用人员原工作单位在宜宾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实地考察,采取到原单位了解情况、背景调查、征求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关方面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政治倾向、专业能力、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和廉洁从业等情况;对拟录用人员原工作单位在宜宾以外地区的,确实不具备考察条件的,可采取背景调查方式。同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考察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拟聘用人员应在接到背调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背调授权。若超过用人单位规定时间,视为放弃录用。


3.如拟聘用人员的背景调查报告或考察结果存在风险警示的,用人单位有权研究决定是否录用。


(六)体检


体检须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应在接到体检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前往医院进行体检(女性因身体原因需推迟的,须提前告知),若超过用人单位规定时间,视为放弃录用;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七)讨论决定


宜宾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相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宜宾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研究确认无适宜聘用的人选,可取消录用。经宜宾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并与拟聘用人选协商达成一致情况下,可对照招聘岗位降低岗位层级录用,不得提级录用。为保证市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提升用人单位招聘的科学性、一致性、规范性,原则上不进行岗位调剂。


(八)递补


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背景调查(考察)、体检,或背景调查(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在上述程序中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由集团公司决定是否递补;若决定递补,可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无递补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九)录用公示


根据综合测试、体检结果、背景调查(或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宜宾人才集团招聘”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证举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任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社会举证举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招聘企业通知其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招聘企业规章制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本次聘用前系在职人员的,须在与用人单位约定时效内提供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方可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为已知悉并认同本公告全部内容。


(二)报考人员原为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的,在进入试用期前,需本人按相关程序自愿申请辞去编制身份,与原单位脱钩。


(三)若报考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作弊或贿赂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入职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赔偿金,同时保留主张赔偿损失的权力,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纪律监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将由宜宾市国有企业人力资源中心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凡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任何费用,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为开展招聘或培训服务,也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制作复习题、模拟题等复习资料。对于社会上有关市属国有企业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


(六)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人才集团招聘”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因报考人员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背调、聘用的,责任自负。


(七)报考人员务必保持电话通畅,若无法联系本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在招聘各环节中落选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0831-8037575(宜宾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831-2400602(宜宾市属国有企业人力资源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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