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1个岗位
为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努力推动高新区争先创优进位,全力争创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经研究,决定面向2026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7名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高新区成立于1999年,2007年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寄语宁波高新区“鲲鹏展翅搏长天”。2018年,国务院批复同意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23年,宁波市委市政府成立甬江科创区管委会,与高新区管委会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高新区定位为甬江科创区数创港。2024年,宁波高新区在全国178个国家高新区中综合排名位列第10位,创历史新高。近年来,宁波高新区始终坚持国家赋予高新区“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历史使命,持续推进科技创新策源地、成果转化首选地、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青年人才集聚地建设,全面争创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
二、招聘对象
(一)2026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属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6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条件岗位,其中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名称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二)2024、2025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已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6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