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7人32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水利部有关直属单位拟公开招聘3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在校期间或两年择业期内有社保缴存记录的毕业生,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其中,在京单位招聘岗位,京内生源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京外生源须符合在京落户有关要求。
2.社会人员:毕业时已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在京单位的出站博士后人员须符合在京落户有关要求,其他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学生集体户口)。
3.留学回国人员:学成回国两年内且尚未就业,并应在报到前完成学历学位认证。其中,因在京单位落户指标及相关政策要求,在京单位的京外生源岗位不招聘留学回国人员,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2025、2026年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京内生源岗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公开招聘工作近亲属回避的相关规定。
6.报到时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应聘岗位专业要求,具备与拟聘用岗位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7.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3月1日后出生)。在京单位招聘的京外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就业落户政策有关要求。
8.社会人员应具备3年以上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经验,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1987年3月1日出生),博士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3月1日后出生),专业技术中级岗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3月1日后出生),专业技术副高级岗位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3月1日后出生),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可放宽至50周岁(1975年3月1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