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15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公安部组织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开展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设置15个岗位、拟聘用20人,具体岗位信息及资格条件详见《公安部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1.2026年国内应届毕业生(含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其中,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2.报考京内单位的社会人员应当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人民公安事业。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能力,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须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4.年龄应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1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3周岁及以下(1982年2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强度大、任务重,常年值班备勤等工作。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人员不得具有以下情形:
1.与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2.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
3.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4.曾有严重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