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4人4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我部所属13家单位2026年度拟公开招聘54名工作人员(见附件1)。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应届毕业生: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6年8月31日前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京内生源考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京外生源岗位。
2.社会人员:毕业时已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年龄要求详见具体岗位表。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如为博士后出站人员应符合进京落户的有关要求。
3.留学回国人员:学成回国两年内且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并应在报到前完成学历学位认证,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留学回国人员岗位应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就业报到和落户的政策要求;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留学回国人员岗位或京内生源岗位。
岗位要求的专业为应聘人员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最新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各招聘岗位所留联系电话确认。留学回国人员专业,将结合应聘人员所学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