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4个岗位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中煤)是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国有特大型重点骨干企业,其前身是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中国煤炭进出口总公司,经过多次兼并重组,2009年改制成为国有独资公司,并更名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以来,中国中煤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牵头推动央企煤炭资源整合,先后接管10余家央企煤炭资源,作为煤炭全产业链央企,肩负着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使命。主营业务包括煤炭开发利用及相关贸易和服务,电力、热力生产供应及相关服务,煤基新材料及相关化学品开发利用,相关装备制造及工程技术服务。现拥有及或有煤炭资源储量近700亿吨,生产及在建煤矿66座,煤炭总产能超3亿吨/年,煤炭年贸易量3亿吨以上。运营及在建煤化工项目11个,总产能超2000万吨,产品主要包括聚烯烃、甲醇、尿素、硝铵、焦炭等。在运在建火电项目35个、装机规模4755万千瓦,新能源装机规模超1000万千瓦。煤矿设计建设、煤机装备制造综合实力、技术水平、市场占有率居行业前列。拥有中煤能源(A+H)、上海能源、新集能源3家上市公司。截至2025年12月,中国中煤管理资产总额超6500亿元,职工11.8万人,连续6年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经营业绩考核A级,连续6年位列《财富》世界企业500强。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市场化选人用人力度,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国中煤总部部门及所属企业有关岗位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电力生产运营)1名,工作地点:合肥市。
2.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副总经理(分管新能源业务)1名,工作地点:重庆市。
3.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分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电力项目开发建设)1名,工作地点:深圳市。
4.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及合规部副总经理1名,工作地点:北京市。
二、报名条件及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建设世界一流能源企业的职业追求;
2.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市场感觉敏锐,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3.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工作实践经验丰富,善于驾驭复杂局面,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