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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乌兰察布丰镇循环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2026年乌兰察布丰镇循环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7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0 09:00-2026/7/16 17:00

根据国家《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应急〔2023〕85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3〕8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化工园区评估认定管理办法》,结合丰镇循环经济开发区实际工作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7名专职消防员。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政治审查、体能考核、面试、实操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数量

丰镇循环经济开发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17人,其中5名驾驶员、12名战斗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乌兰察布市户籍(发布招聘公告之日前取得),限男性;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要求:战斗员为18周岁以上(2008年7月8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6年7月8日后出生),消防车驾驶员为18周岁以上(2008年7月8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91年7月8日后出生);

4.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学历及证书要求:战斗员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消防车驾驶员需为高中以上学历,且取得B2驾驶证;

7.具有良好的品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正式录用〈聘用〉的工作人员);

3.近5年因行政处分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的;

5.有纹身等形象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6.在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学校在读的;

7.参加国家各类考试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过警告以上行政处分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四、工时制度

采取准军事化管理模式,执行24小时驻勤制(不定时工时制度)上2周休1周。遇有重大消防安保任务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事后适时给予补休。


五、工资及福利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丰镇市消防救援大队与丰镇循环经济开发区管委员会共同进行岗位分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统一与丰镇市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薪酬标准为2000元/人/月。

2.试用期执行综合考评机制(包括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开展心理测评),考评不通过的,视为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3.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综合考核合格的人员,由丰镇市消防救援大队予以岗位任命。正式在岗人员薪酬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等组成,用人单位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每人每月5000元(含个人社保和住房公积金部分)。

4.每年免费体检一次,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及专用被装。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战斗员岗位: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体能测试→线下资格复审→面试→体格检查→考察政审→公示录用。

2.驾驶员岗位: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体能测试→线下资格复审→驾驶技能考核→面试→体格检查→考察政审→公示录用。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丰镇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发布。各环节公告等相关信息均在丰镇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二)网上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nmzpks.pzhl.net。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10日9:00—2026年7月16日17:00。

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中的招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报名,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体能测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后,须在报名网站实名注册并登录,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报考人员填写简历要求:

(1)工作经历须完整填写本人的所有经历,包括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岗位等。

(2)学历经历,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专业)。

(3)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处,主要填写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等相关信息。

4.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完成后须将报名要求的以下证明材料扫描成电子版上传至报名系统:

(1)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本首页(带址页)及本人页(户口簿和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供户籍证明);

(3)毕业证;

(4)有效期内的、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下载,高中学历无须提供);

(5)本人手签并按手印的诚信承诺书(附件1);

(6)驾驶证(报考驾驶员岗位);

(7)加分项的证明材料(退伍证、运动员证、游泳教练证、注册消防工程师等)。

5.报考人员要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报考人员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以实际报名人数进行体能测试。

(三)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9:00--2026年7月17日12:00。网上资格初审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按照报考条件对照报考人员所填写的各项内容及所上传附件逐项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直接通过,未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会简要说明理由,考生若有疑问及时拨打报名咨询电话咨询。报名人员需及时关注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注: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及时从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登记表》用于资格复审,《报名登记表》是线下资格复审必须提供的资料之一。

(四)体能测试

1.按照《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总项共五项,每个单项成绩不得低于2分,低于2分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3.体能测试安全提示: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隐瞒或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4.体能测试相关要求:体能测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测资格;体能测试时须严格服从体能测试工作人员管理,凡不遵守体能测试纪律,扰乱正常体能测试秩序者,取消体能测试资格。对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能测试结果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体能测试期间,严禁家属陪同进入体能测试考点。

5.因伤病或其他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

6.体能测试结束后,战斗员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以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消防车驾驶员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以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驾驶技能考核人员。如体测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下一环节。如达不到面试、驾驶技能考核比例的,由相关部门研究决定进行补招或按实际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五)线下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事宜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1)《报名登记表》1份;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首页带地址页及本人页;户口簿和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有效期内的学历验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高中学历无须提供);

(6)本人手签并按手印的诚信承诺书1份;

(7)驾驶证(报考驾驶员岗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加分项的证明材料(退伍证、运动员证、游泳教练证、注册消防工程师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未通过。

4.资格复审通过者进入面试或驾驶技能考核环节。

5.资格复审未通过造成空缺的,按照体测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六)驾驶技能考核

1.驾驶技能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进入驾驶技能考核的人员凭身份证、体能测试准考证参加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驾驶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驾驶技能测试按照机动车B2驾驶科目二项目进行测试,如测试不合格则淘汰)。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驾驶技能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和录用资格。由此或技能测试不合格而造成的空缺按体测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2.报考人员携带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所有报考人员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八)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100分×60%+面试成绩×40%+政策加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政策加分:退役军人、运动员证、游泳教练证总成绩加1分,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总成绩加2分、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总成绩加3分;如存在多项加分项,取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

消防员岗位与驾驶员岗位总成绩单独排序,按招聘比例1:1确定进入体格检查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时,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九)体格检查

1.体检工作由市消防救援大队确定医院进行,按《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3)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政治审核

1.参照征兵政治审核要求,按照严格规定程序对考生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等,对具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的,政治审核不予通过。同时,应当对考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情况(个人及父母)等全面进行核查了解。退役军人需提供驻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在服役期间有无受过处分、是否全程服役、有无伤残情况证明。

2.对政治审核不合格的、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如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根据体能测试、驾驶技能考核、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丰镇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应聘者诚信档案。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考生,取消笔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其他

(一)试用期内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本公告由乌兰察布丰镇循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4-3269700(丰镇市消防救援大队)

0471-5610590(报名技术咨询)

监督举报电话:13088585781(丰镇循环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

附件:

乌兰察布丰镇循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7月8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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