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第二十九期)
福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第二十九期)
招警信息

招聘52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5/13 08:30-2026/5/14 17:00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福安市公安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拟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5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


02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


03招聘条件


(一)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治观念;拥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服从公安局管理及工作安排。


(二)限宁德地区户籍,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已满18周岁、未满36周岁(在1990年4月至2008年4月期间出生),年龄计算到公告发布月;40周岁及以下以此类推。


(三)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6年5月前取得)。


(四)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04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5月13日至5月14日


(8:30-11:30,15:00-17:00)


2、报名地点:福安市公安局一楼警营文化中心


联系电话:0593-8980555


3、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时报考者应提供


①填写《福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粘贴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一张;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籍证明(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个人征信证明(由中国人民银行开具,如征信存在逾期情况请出具非恶意逾期说明);


⑤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具体职位有要求的,提供所需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福安市公安局对报名处材料进行登记、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以手机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其参加笔试的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进入之后环节。


(三)笔试(时间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笔试由福安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基本法律法规知识、基本常识以及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等(不指定考试参考书)。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为9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数和面试入围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四)面试、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待通知)


对入围面试人员,由福安市公安局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成绩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达标标准打分,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应视本人身体状况参加体能测试。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体能测试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心理测试、体检与政审(具体时间待通知)


1、应聘人员的最终总成绩综合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三项成绩(其中个人笔试成绩按30%折算、面试成绩按50%折算、体能测试成绩按20%折算),满分为100分,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体检、政审人员,心理测试由市公安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心理测试、体检、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递补;考试成绩半年内有效,若有人放弃录用或辞职,可从未录用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递补。


(六)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如聘用人员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6个月内出现辞职等情况时,可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递补。


(七)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按照市公安局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岗前培训。


05福利待遇


参照福安市公安局现有不同辅警岗位确定工资标准及相关福利待遇。


06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纪律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二)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和体能检测过程中作弊者;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者。


07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手机通信畅通,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及心理测试、体检、政审时,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从福安市公安局往期公开招聘的辅警岗位辞职者不得报考。


(三)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由我局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四)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福安市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职位表.xls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