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万源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共招聘辅警20名,其中男性18名,女性2名,由市公安局统筹分配工作岗位。
报名时间为:
4月3日——4月1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
(双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具体内容如下
👇👇👇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万源市人社局和万源市公安局联合或者由市公安局单独组织实施。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两个月。在试用期间,由万源市公安局组织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分配工作岗位,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万源市户籍,本人或直系亲属在万源城区有房产的不受户籍限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身体体检合格;
7、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8、服从岗位分配。
(二)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禁入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个人征信不符合要求的;
8、曾经具有辅警工作经历,但是被辞退的。
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3日至4月17日, 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双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万源市公安局A栋办公楼政工室502办公室,联系电话861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