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8个岗位
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皋兰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辅警2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甘肃省户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90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年龄认定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4.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纹身,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无精神病史,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5.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6.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考察合格后须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说明;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从事兰州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未满1年或从事兰州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未满1年离职后不足2年的;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岗位条件
报考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岗位计划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