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公开招聘公告
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公开招聘公告
招警信息

招聘24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3/4 -2026/3/13 17:00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辅警24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热爱公安事业,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5.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工作能力、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


6.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各类办公软件操作。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应聘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至高中(中专),并可以优先录取,但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历文凭需经学信网验证合格有效),未取得相应学历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情形。


(一)报名时间:3月4日至3月13日17:00;


(二)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将《应聘辅警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电子版)免冠彩色照片后以excel文档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63361777@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报考岗位、姓名。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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