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3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绵阳市仙海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绵府办发【2017】9号),绵阳市公安局仙海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境外高校毕业生及赴台陆生,其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不受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限制)并完全符合《绵阳市公安局仙海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所载条件要求的人员。(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一览表》)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4.热爱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组织纪律性强,能适应公安机关勤务管理和值班备勤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需求一览表》所列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