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安徽-安庆市-太湖县-事业单位-选调-2026-行政事业编-太湖县县直事业单位

2026年度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6年度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1人2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0 08:00-2026/7/24 17:30

因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太湖县县直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县直及乡镇)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工作人员21名。具体选调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要求等见附件《2026年度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太湖县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

2.进入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和“三支一扶”“特岗教师”人员在服务期内的工作年限)、退役军人军龄12年以上的放宽至进入乡镇工作满2年、进入现县直单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以上(除有另行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外)、乡镇调入县直单位的应当在调入单位工作2年以上;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中“38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7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7月31日,凡工作时间达到12个月,即视为具有1年工作经历。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报名时需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需要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定等次的(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选调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共同参与,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20日—7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三楼事业股办公室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两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及选调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会同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按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为确保选调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数。被取消选调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28日8∶3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重点是识别了解应试者的政治素质、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科学决策和应急处理等方面能力,以及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心理素质等方面特点,对应试者进行量化评分。

2.最低分数线: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到70分的选调人员,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照拟选调岗位数1:1的比例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如出现成绩相同,则以近三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多者优先,如考核等次相同,则以学历高者优先。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须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因拟调人员公示结果影响选调、自愿放弃选调、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调出现空缺的,可按规定依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按要求进行公示。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会同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6-4188332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0556-12380-5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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