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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季华中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第二批)公告
佛山市季华中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第二批)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30人6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3 -2026/7/29 17:30

佛山市季华中学是佛山市教育局直属的公立普通高级中学,为市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广东省一级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30名,本次招聘的教师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非在职)。

(二)社会人员:除毕业生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二、招聘岗位

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教师(详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主要从事学科教学及教育管理工作,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基础素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学历(学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如报名时未提交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可允许延迟至2026年8月31日前提交,如到期未提交的,将不予聘用;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的须于报名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交证书复印件。毕业时间、取得学位时间以毕业证和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

3.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附件1)相符(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任一符合即可报考),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如未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但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课程基本一致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国(境)外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参考目录不完全一致的,报名时还须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及成绩单(附两者由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报考人员如以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报考、且所学专业无培养方向的,需提交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4.教师资格:报考高中学段岗位的,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二)具体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要求38周岁以下;(2)报考专业成绩要求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学生前30%、或学科平均分在80分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

2.社会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个人综合性荣誉称号,或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比赛获县区级二等奖以上,年龄要求在38周岁以下。

(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要求在38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3周岁以下。

(3)具有中级以上教师系列职称(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4)在三水区公办学校任教累计三学年以上(即具有6个以上完整学期或36个月以上任教时间)的现任临聘教师,年龄要求在38周岁以下。

(三)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3日-2026年7月29日。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填写《佛山市季华中学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报名表》(附件2)和《佛山市季华中学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报名信息表》(附件3),并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整合至同一Word文档中,连同已填写的报名表及汇总表,一并打包压缩,按要求命名发送至邮箱:1139907862@qq.com,邮件标题及文件名称请使用“姓名+应聘学科(在编)+联系电话”的格式。邮箱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17:30,报名时间以邮件显示时间为准。为方便联系,请考生报名后加入佛山市季华中学2026年在编教师招聘(第二批)QQ群:345329074。

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1.报名表;

2.身份证和户口簿(本人页)扫描件;

3.学历证、学位证(如为研究生毕业,须同时提交本科和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2026年国内应届毕业生如暂无毕业证,须提交“就业推荐表+报考专业对应成绩单”;国(境)外考生除提交学历学位证外,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凭据。

4.教师资格证。2026年毕业生如暂无教师资格证,须提交承诺书(考生须承诺于2026年8月3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5.其他材料。例如荣誉证书、职称证书、临聘教师合同(同时提交在三水任教期间的历年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证明材料等,该项材料由考生根据各自报考实际需要自行决定是否提交。

(二)网上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审核。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网上资格审核结果在“佛山市季华中学公众号”和学校网站上公布。

(三)领取准考证

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考生,应到学校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参加笔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将通过解题测试的形式进行,内容涵盖以下方面:学科专业知识、教学设计与实施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为3:1,如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按实际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将在“佛山市季华中学公众号”和学校网站上公布。

(五)现场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向招聘单位现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复审,报名材料按“报名要求的1-5项上传材料”顺序装订。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没有提交纸质报名材料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六)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总成绩。

(七)确定体检人员及现场签约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总成绩。对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佛山市季华中学公众号”和学校网站公布,同时公布体检名单。

现场签约。考试结束后,招聘单位与进入体检考生签订协议,对应届毕业生同时收取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如有)、成绩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对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是否递补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考察。对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是否递补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九)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教师资格证学段分为高中(含中职)、初中、小学、幼儿园,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报考低学段教师岗位。

(三)拟聘人员根据用人单位安排,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签订后,凡擅自违约的,按相关约定条款处理。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佛山市季华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7-87704077

投诉电话:0757-87762233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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