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5人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成都市新都区19家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共85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详情:成都市新都区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校编外聘用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一)
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
(3)聘用教师应具有岗位表要求的学历及条件(详见附件);
(4)中小学聘用教师应取得应聘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幼儿园聘用教师应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
(5)中学语文教师岗位和小学、幼儿园聘用教师应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6)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工作要求;
(7)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1)因违反师德师风遭受处分,且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未解除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列入“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犯罪人员公示平台”的人员;
(8)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36条禁止聘用情形的;
(9)有严重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的行为;
(10)未毕业仍然在读不能按时到岗履责的大中专院校学生;
(11)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本次考试由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详见学校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流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资格初审、综合测评资格审查、考察环节复核最终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3:1方可开考,达不到的可发布补充公告延长报名时间,或调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单位通知,携带填写好的《2026年成都市新都区XXX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教师报名表》二份和1寸标准照一张到报考学校领取本人准考证,供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各学校招聘公告。
每位应聘人员,同一学校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及相关安排:详见各学校招聘公告。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新都招聘网公告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各招聘岗位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面试方式为答辩,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2次。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2次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在确定聘用岗位后,由新都招聘网对拟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1次进入体检和考察。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如发现违反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监察部门检举。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028-83976011、028-83976015
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89399625
监督举报:成都市新都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3051399
一审:姚宏宣
二审:张琴
三审:包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