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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财经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第二批教职人员公告
广西财经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第二批教职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38人

报名时间
2026/7/14 -2026/7/22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桂人社规〔2025〕11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6年公开招聘第二批教职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财经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建设的一所财经类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在2010年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1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目前有1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025年获批广西立项建设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现有相思湖校区、明秀校区、武鸣校区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922.44亩。有15个教学院和4个书院,设有经、管、理、工、文、法、艺等8大学科门类51个本科专业。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广西一流学科2个,其中,应用经济学在“2025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进入全国前列,位列广西第一;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0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38门。

学校有全日制在校生近2.9万人,专任教师中博士占比31%,具有高级职称的占比48%。获国家级人才称号的有1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获自治区级人才称号的有81人,自治区先进工作者1人,自治区模范教师4人,自治区优秀教师3人,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广西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4人。

2018年以来,学校获国家级科研项目141项,其中,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1项、重大项目3项、重点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411项。近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56项。

学校立足广西、辐射东盟,面向基层、服务社会,秉承“廉以养德、诚以修身、信以立业”之校训,以努力建设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为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严格遵守国家及自治区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公开招聘工作。


三、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教职人员138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遵守师德规范。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工作经历等要求。

(六)能够服从我校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高校毕业生指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5年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编制内”包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等。

(九)所有岗位接受202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并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学历学位认证,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十)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30周岁以下即1995年7月14日以后出生;38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14日以后出生,43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4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岗位要求的职称均为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的职称。

(十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通过定向招聘、简化程序、放宽条件等方式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有且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网址:

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

广西财经学院官网(http://www.gxufe.edu.cn)。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财经学院官网(http://www.gxufe.edu.cn)发布。


六、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4日至7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法:

应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纸质材料投递),有意应聘者请填写:

(1)《广西财经学院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3)。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亲属回避承诺书》(见附件4)。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及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在报名时报告;

(4)《中共党员证明》(见附件5)。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5)《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6)。应聘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现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广西财经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第二批教职人员应聘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7);

(7)能证明自身能力的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

上述证明均要求签字盖章,否则视为无效。请将上述材料和其他应聘材料(个人简历、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的电子版存进一个文件夹,一起制作成一个电子文件。文件命名请严格按照“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姓名”的格式命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电子邮箱:rlzy4@gxufe.edu.cn

报名要求:

(1)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发送电子邮件前请充分考虑应聘意向,多报岗位或者不按要求填报信息表者,均视为报名无效;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3)不符合本公告所列岗位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专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附件8)为依据。招考职位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时,才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认为本人所学专业符合招考职位专业要求,但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或报考人员的报考专业属于本目录未涵盖的专业,请将专业核心课程证明材料(须盖公章)打包后一起发送至报名邮箱,学校将组织专家核定。

2.在学校官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

3.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聘用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并清晰可辨认,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应聘者有以下情况的,应聘报名无效:

(1)报名岗位不明确或多报岗位;

(2)应聘条件不符合我校招聘岗位要求;

(3)应聘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写不实;

(4)未按要求提供岗位所需的有效证明材料;

(5)提供的材料无法辨认内容。

(三)交纳考试费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交纳笔试考试费。笔试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交费,交费时间在学校官网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考试。交费后未参加考试或缺考的,视为自愿放弃。一律不予退费。

(四)考试

岗位需求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岗位,按规定报备审批后方可开考。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成绩满分值的60%。笔试主要内容为与岗位工作职责相关的能力测试。未达到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招聘下一个环节。

2.面试

面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自治区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至低分以岗位需求人数与面试入围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岗位需求人数与面试入围人选未达到1︰3的,按规定备案后发布公告。

不同岗位采取相应的面试方式,提前5个工作日公告。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学校网站公布。

考生面试成绩低于该岗位面试成绩满分值70%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汇总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4.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的具体时间、具体方式、地点和考场安排等信息另行通知。考前3个工作日在我校官网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官网发布的通知,并按要求参加考试,不另行电话通知。

(五)考核

1.考核人选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影响考核人选确定时,则另外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考核人选。

2.考核内容及方式:考核由我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师德师风、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或应聘资格复查不通过或自愿(自动)放弃应聘等情况,不再递补。

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不按学校规定时间、规定要求参加任一考核环节或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六)会议研究

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七)体检与公示

拟聘人选根据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桂人社规〔2024〕3号)及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拟聘人选在广西人才网和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学校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报学校同意,按规定办理教职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选在学校指定的报到日期起七个工作日内未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在学校指定的报到日期起七个工作日内未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若试用期内发现有档案材料造假、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服从学校岗位安排与调配。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继续聘用。

本次招聘,全过程均无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一)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学校纪委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联系方式:

应聘咨询电话:0771-3823382

监督举报电话:0771-3924782

广西财经学院

2026年7月13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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