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泸州市纳溪区202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知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考试信息在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一网公开栏目重点领域公开中的人事招考公招公选版块(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上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公告》要求办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考核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1个,招聘人数1人。具体详见本次公告附件1。
三、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次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资格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止至2026年7月30日,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7月30日(不含)以后出生。
5.应当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读的非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2026年7月30日(9:00-12:00,14:30-16:00)。
3.报名地点。
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培股106办公室。
4.报名与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泸州市纳溪区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一份(附件2,A4纸双面打印,并务必亲笔签名,否则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岗位需求的相关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
(3)资格审查。
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均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考试环节。
5.报名注意事项。
(1)准确填写报考学校、岗位编码及岗位名称;
(2)2026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
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参加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委托人、受委托人须各自加盖指印)及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核
1.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方式为讲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考察、体检和聘用对象。
(三)体检及政审考察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名额,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区人社局、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共同研究是否递补,递补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档案审查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档案审查。
(五)公示和聘用
考核、体检、政审考察、档案审查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一网公开栏目重点领域公开中的人事招考公招公选版块(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上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为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按有关规定约定服务期,服务期内不得借用、调动。
五、纪律与监督
(一)纪律监督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和成绩。在考核、体检、考察、档案审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签约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参与考核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六、其他要求
(一)涉及招聘过程中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通过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一网公开栏目重点领域公开中的人事招考公招公选版块(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审查、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考生在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号码,在整个公开考核招聘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由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4294906,考务咨询电话:0830-4280685,监督举报电话:0830-4292585。
附件:1.泸州市纳溪区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2.泸州市纳溪区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doc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