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沂市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江苏-徐州市-新沂市-事业单位-教师-2026-行政事业编-新沂市教育局

2026年新沂市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6年新沂市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50人1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4 08:30-2026/7/24 17:00
笔试时间
2026/7/29 -2026/7/29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制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新沂市2026年毕业的乡村学校定向师范生招聘教师5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新沂好就业网站(https://www.xyrsjjy.com/)、新沂教育网站(http://www.xyjyy.net)发布,具体的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新沂市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7月24日至2008年7月24日之间出生);

(七)取得与定向培养专业和学段相一致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6年1月2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6.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4日8:30-12:00,14:30-17:00。

报名地点:新沂市教育局第一会议室(新沂市北京路13号)。

(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2)及近期免冠2寸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承诺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新沂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

2.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所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需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通畅,否则后果自负。

(四)资格审核

新沂市教育局现场组织应聘人员资格审核工作。资格审核合格的,由新沂市教育局通知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新沂市教育局陈述申辩。资格审核合格者,缴纳报名费100元。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由新沂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主要考查公共基础、教育教学综合知识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26年7月29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前3天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教育局110室(新沂市北京路13号)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新沂教育网站公布。

5.总成绩计算办法:按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占比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比30%和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占比30%的方法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培养院校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培养院校综合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下同)。


五、违约审查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制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中关于违约情形的有关规定,新沂市教育局对定向生在校期间和招聘、就业期间违约情况进行审查。对已构成违约的定向生,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六、体检、考察及选岗

体检、考察工作由新沂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新沂市教育局应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并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将复核结果告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体检、考察合格后,根据《岗位表》中明确的具体招聘单位,由新沂市教育局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统一组织应聘人员依次选岗,选岗确认后不得更改。


七、公示与聘用

新沂市教育局从体检、考察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新沂好就业网站、新沂教育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各项成绩及总成绩、排名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5年,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招聘咨询

新沂市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516-88922340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咨询电话:0516-88922218


十、招聘工作监督举报

新沂市教育局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6-88891317

新沂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16-88519703

联系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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