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鹿寨县人民法院
聘用书记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鹿寨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聘用书记员1名。
二、岗位工作职责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三)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四)负责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
(五)负责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
(六)负责检查和落实法律文书送达工作;
(七)负责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八)完成单位、庭室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原则及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和择优聘用原则。
(一)报名人员应具体如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和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符合职位要求的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18-35周岁以下;
5.聘用书记员需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其中以大学专科学历报考的须以全日制学习方式取得学历;
6.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或具有从事法律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和聘用
1.涉毒吸毒、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本人直系亲属正在服刑的;
3.本人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7.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8.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审判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按我院现有聘用书记员的待遇执行,其中试用期为一个月。按照规定统一办理“五险一金”,“五险一金”个人部分按月从工资代扣代缴。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周末双休、工会福利等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20日18:00止。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鹿寨县人民法院聘用书记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表中要插入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照片。
3.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报名材料发送到邮箱zgk6816770@163.com,其他报名材料包括(扫描电子版):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奖励证书也可一并发送参考。
4.由鹿寨县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招聘程序及相关说明
1.按报名→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听打测试→面试→通过面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聘用程序进行。
2.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和综合评价,按照招聘比例择优确定参加测试人选,届时将通过0772-6816770的电话告知入围人员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3.关于听打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速录技能和听打能力。通过播放一段录音,时长约10分钟,测试应聘者的记录速度和准确率。听打测试合格的,才能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为3:1。若听打测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有测试合格人数面试。
(三)办理聘用手续
经测试、面试合格后,根据综合成绩择优按1:1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由鹿寨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地址:鹿寨县人民法院政治部(鹿寨镇民生路3号)
咨询电话:0772-6816770(政治部)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附件:鹿寨县人民法院聘用书记员报名表

来源:鹿法前线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