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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辽宁科技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5 -2026/7/31

辽宁科技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科技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或招聘岗位已明确不得报考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1987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

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6年7月31日(含)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科技学院官方网站“人力资源”栏目(https://lkrsc.lnist.edu.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31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基本条件的应聘者请到我校招聘系统(https://zp.lnist.edu.cn/zp.html#/)进行报名,或通过辽宁科技学院官方网站“人力资源”栏目(https://lkrsc.lnist.edu.cn/)内“招聘报名系统”浮窗进行报名。

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1:2时,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电气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高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5年及以上电气工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查。资格审查时间、内容及相关事宜将在辽宁科技学院官方网站人力资源板块(https://lkrsc.lnist.edu.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内容注重应聘岗位基础理论与知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将通过辽宁科技学院官方网站人力资源板块(https://lkrsc.lnist.edu.cn/)公布。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岗位相关技术实际操作测试两部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岗位相关技术实际操作能力,充分体现岗位职责要求。

考核结果量化赋分,结构化面试、岗位相关技术实际操作测试分值比例为5:5,两部分均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50%+岗位相关技术实际操作测试*50%),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总成绩)。总成绩如存在小数全部予以保留,不再“四舍五入”。面试具体事宜和总成绩将通过辽宁科技学院官方网站人力资源板块(https://lkrsc.lnist.edu.cn/)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辽宁科技学院官方网站人力资源板块(https://lkrsc.lnist.edu.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辽宁科技学院官方网站“人力资源”栏目(https://lkrsc.lnist.edu.cn/)中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核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六、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校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通所导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规定程序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四)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动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仅一次。

(五)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

(六)招聘期间全部通知、公告将在辽宁科技学院官网-人力资源-通知公告模块(https://lkrsc.lnist.edu.cn/tzgg1/tzgg.htm)发布,请密切关注。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辽宁科技学院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24-43164055

纪律监督电话:024-43164022

附件1:《辽宁科技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辽宁科技学院

2026年7月13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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