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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事业单位2026年考核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的公告
乐山市五通桥区事业单位2026年考核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5人4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1 09:00-2026/7/21 11:30

根据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和“双向选择、考核招聘”的原则,决定开展考核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的工作。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乐山市五通桥区事业单位2026年考核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1年与乐山市五通桥区卫生健康局签订《2021年四川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

2.高考时生源地为四川省的2026年应届毕业及2024年、2025年毕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曾享受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或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相关政策落实就业单位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1日(星期二)9:00至11:30

(二)报名地点

1.定向医学生报名地点:乐山市五通桥区卫生健康局人事教育中心(105室),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双江路83号。

2.部属公费师范生报名地点:乐山市五通桥区教育局教师管理股(207室),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中心路432号。

(三)报名应提交资料

1.《乐山市五通桥区事业单位2026年考核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电子照片镶嵌双面彩印或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原件和复印件1份;

3.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其他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6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4.《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或《2021年四川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及就业协议》复印件1份。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和资格审查环节审查通过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将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考核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及考察、公示

(一)体检

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能否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到指定的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应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三)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tq.gov.cn/)“公示公告”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备案(核准)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其中,应聘人员系在职人员的,须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3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次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须按照《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执行最低服务期,服务期满方能交流调动,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设纪律监督电话(0833-3357029),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八、其他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http://www.wtq.gov.cn/)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相关问题,请拨打《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各岗位对应的咨询电话。

(四)政策咨询电话:

乐山市五通桥区卫生健康局:0833-3308263

乐山市五通桥区教育局:0833-5218007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301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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