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效能,优化队伍结构,灵台县人民法院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文员4名,男女不限。同时按照本次招聘名额的1:1比例,建立后备人员库(后备期限2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备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为18至35周岁;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热爱人民法院事业,具有良好品行、道德素养和符合岗位需求的工作能力、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熟悉计算机应用,具备一定的计算机速录能力。法律类相关专业和有体育特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人员,入职前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证明。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8)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4张,于12月17日至12月19日(早8:30—12:00,下午2:30—6:00)在灵台县人民法院政治部617室报名。以上证件均需现场核对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留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