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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编外人员招聘启事
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编外人员招聘启事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20人10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6 -2026/7/13 17:00

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创建于1935年8月,是萧山区的医疗中心和医学技术培训中心。目前为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因工作需要,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指标20名。详见《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编外人员招聘需求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以下情形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4)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5)有其他不得录用情形的。

3.应聘人员与用人(工)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用人(工)单位直接隶属于同领导人员的招聘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招聘岗位。

凡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干部有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须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主动申报,并做好回避工作。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职位所需的要求,能胜任职位工作。

4.年龄18至38周岁(1988年7月6日至2008年7月7日期间出生)。

5.具有各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截止为2026年7月6日前。留学人员还需在2026年7月6日前取得相应的学位认证书。

其中专项招聘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6年7月31日前,2026年毕业的留学人员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6.报考人员户籍以2026年7月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7.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起点”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如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要求相近的也可以报考。

8.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第十一条、《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第六条规定、外籍人员和台港澳居民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不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报考医生类岗位(招聘计划中带“医生”字样的岗位)。已经注册过的,执业方向须跟报考岗位相匹配。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规培方向须跟报考岗位相匹配。

9.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10.其他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四、薪资待遇

各项保险按政府规定执行,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办法及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关注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人事招聘)填写报名表。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7月13日17时止,每位应聘人员每次限报其中一个岗位。如报名时间内符合要求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则该岗位报名时间延续至报名人数达到岗位招聘人数为止。

3.报名时需上传资料:近期1寸免冠彩照、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120急救驾驶员岗位还需提交驾驶证件。

4.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将在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已报名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个人中心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审查的可于2026年7月15日提交补充材料并再次接受资格审核,提交时间7月15日17时前。

(二)笔试

报名人数超过报考岗位1:9的,需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9确定各职位的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三)面试

面试采取理论考试、技能考试或面试面谈等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当实际入围面试人数与招聘指标的比例不足1:3时,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再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按指定时间(另行通知)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和复查。未在指定时间进行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医院公告栏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以下情况取消录用资格,招聘单位酌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依次确定递补对象予以补录。

1.聘用人员须在自体检之日起一个月内报到,逾期不报到或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考察后不宜录用(放弃)的、体检不合格(放弃)的;

3.已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及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考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考试命题、面试培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

本公告由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3807043、83807065。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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