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0人4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舟山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单位介绍
舟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作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按照纪律部队标准建设管理,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的直接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已发展成为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附加报名费用,不设其他培训机构和代办人。应聘人员应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接听和查阅有关信息,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招聘概况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员共计划招录100人:灭火救援员48人、通信员15人、消防车驾驶员32人、消防站管理干部5人。
(二)工作地点:舟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所辖各消防救援站。
二、应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社会人员。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志愿从事灭火与应急救援等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本人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肢体协调,无家族遗传疾病史,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性病,无吸毒史,各类肿瘤指标正常,面颈部文身、着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不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不超过10cm的文身;
4.心理健康,无转换性障碍,分离性障碍,抑郁症,躁狂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人格障碍,应激障碍,遗尿症,以及其他精神类疾病。
5.有卫生护理、车辆维修、体育裁判、营养烹饪等技能专长的,有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演讲朗诵、乐器演奏、舞台表演等文体特长的优先。
(三)政府专职消防员应聘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