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0人10个岗位
余杭区是“中华文明圣地,创新活力之区”,作为浙江经济第一区、杭州城市重要新中心,2025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568.03亿元,全年财政总收入839.5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8.03亿元,总量稳居全省第一。
为进一步强化全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打造教育现代化强区,锚定“城市新中心余杭好教育”总体目标,深入实施“攀峰计划”,聚力推进“美好教育”品牌建设,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区外公开选聘名优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中小学名优教师30名,具体岗位详见《余杭区2026年公开选聘名优教师岗位分布表》(附件1)。
二、选聘条件
选聘至我区的名优教师需同时符合基本条件、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务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未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热爱教育工作,爱岗敬业,师德师风优良,具有出色的教育教学能力,无违反师德相关情况记录;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2.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公办学校(单位)事业编制在职教师,大学及以上学历。
3.报考余杭区教育发展研究学院岗位的名优教师须具有正高级教师职称。
4.浙江省山区23县和海岛县、平阳县、柯城区、莲都区以及杭州市山区四县(临安、桐庐、建德、淳安)在职在编教师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专业条件: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要求之一,且获得相应的奖项、荣誉、成果时的执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的学段学科相一致(荣誉名称以证书为准,下列条件仅供本次公开选聘使用,不作为人才等次认定、人才待遇兑现依据):
1.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或奖项:
(1)国家级教学名师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2)浙江省特级教师或经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具有正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