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浙江省湖州中学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骨干教师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湖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与对象
普通高中学校在职教师(不含湖州市内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符合岗位要求,须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三)年龄要求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29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浙人社发〔2013〕197号文件执行。
(四)近5年一直从事与应聘岗位相一致的一线教育教学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对应学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优质课评比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2.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工作室导师等学科教学类称号,或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模范教师、劳动模范等综合性荣誉称号。
3.主持教科研项目获地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或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
4.具有5年及以上省级示范高中的教研组长、高三创新实验班(含同类型班级)等经历,且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
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26年1月29日。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1月29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2026年1月29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有下列情形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现湖州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