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4个岗位
为进一步夯实施甸县教育人才队伍基础,优化我县教师队伍专业结构,提升师资保障能力,加强施甸县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县外优秀施甸籍教师回原籍工作或外地教师投靠配偶来施工作,助推施甸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县外公开择优选调教师5名。
一、选调岗位
本次面向县外选调教师共5名,岗位统筹设置到乡镇中心学校,由乡镇中心学校结合岗位需求、学段、教师资格证适配情况,在乡镇中小学、幼儿园范围内统筹调配使用。具体岗位为:
旧城乡中心学校教师岗1个;酒房乡中心学校教师岗1个;老麦乡中心学校教师岗1个;太平镇中心学校教师岗2个。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施甸县县外在编教师;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事业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过硬;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40周岁(1986年7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其中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教学名师(兴滇英才、兴保英才)、“三名”工作室主持人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81年7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
4.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相应技能要求;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6.本人、配偶、父母或配偶父母原籍为施甸县;或配偶、父母、配偶父母为施甸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配偶为施甸县域内部队驻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现役军人;
7.报考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存在合格以下等次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
5.从事保密等工作尚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6年7月14日,通过施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施甸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1日17:00止。
(三)报名地点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人事股(施甸县甸阳镇人民路003号)。
(四)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同步提交以下各项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将作为后期量化评分、核验材料真实性的重要依据。
1.《施甸县教育体育系统2026年教师“归雁计划”报名表》(附件,要求原件);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含全日制学历、在职学历)、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专业技术资格证;
3.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证书或文件;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教学名师(如兴滇英才、兴保英才等)证书或文件;
4.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教师素养大赛或课堂教学竞赛(须包含现场课堂教学环节)的获奖证书;县级及以上“三名”工作室主持人证明;已结题课题主持人相关证明材料;公开出版的著作;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以及近三年内能够体现教学实绩的其他佐证材料(如区域内教学质量获奖证书等)。
5.具备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报考者为现役军人、因公殉职人员或烈士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的,可享受1分加分,计入总成绩。
6.其他证明材料:因投靠配偶、父母及配偶父母报考的,须同时提供对方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夫妻双方结婚证、单位工作证明、现役军人证明。
(五)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终将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调人选。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若符合条件的人数不超过5人,全部人员直接进入考察。
2.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规定比例折算后计入总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超过10人,则不再组织笔试,所有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时间:2026年7月22日9:00—11:30,8:00报到笔试地点。
(2)笔试地点: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现代教育理念、学生安全教育、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教学、教育心理学及课程标准等,笔试以60分及以上为合格,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取消选调资格。
3.面试。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师德综合素养、课堂教学与班级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以及仪容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5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按比例计入总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取消选调资格。若面试人数不超过5人,则不组织面试,报考人员直接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
(1)面试时间:2026年7月23日9:00开始面试,至当日面试全部结束;报考人员请于8:30到面试地点报到。
(2)面试地点: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
(3)评分方式:由7人考官组进行现场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5位面试考官平均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集中宣布,由报考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4.成绩计算。总成绩由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具备加分条件的在总成绩上加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将依据报名时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价量化,择优选调。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前5名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具备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包含吸毒尿液检测,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可申请一次到指定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调动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施甸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重点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调动资格。
六、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考察情况及岗位匹配度,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后,将在施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施甸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经查实确实存在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七、选岗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未设置面试环节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未设置笔试环节的岗位,按照综合评价量化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选岗。选岗成绩相同的,通过现场抽签确定选岗顺序。选岗完成后放弃调动的,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施甸县“归雁计划”教师选调。
八、人员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造成选调岗位空缺的,经选调工作专班批准后,可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不合格者;
(二)考察不合格者;
(三)公示结果影响选调者:
(四)拟调动人选放弃调动的;
(五)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调动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纪律要求
严守工作纪律,选调全过程须严格依规开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与选调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选调的情形,必须主动回避;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凡在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审查、考察聘用等环节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调资格、严肃追责,且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施甸县“归雁计划”教师选调。
十、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875-8126705
监督举报电话:0875-8126567
附件:施甸县教育体育系统2026年“归雁计划”教师选调报名表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