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怒江支队(以下简称:省交通执法局怒江支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工作岗位
省交通执法局怒江支队服务辅助性岗位工作。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怒江州户籍,年龄50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和性别。
3.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
4.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了失业登记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上四类符合一类即可)。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应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有吸毒行为以及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已经享受期满公益性岗位人员等。
6.相关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由怒江州人社局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省交通执法局怒江支队补助两部分构成,月工资不低于怒江州最低工资标准。合同实行三年一签,签订劳动合同后,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报名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13日—7月27日(上午8:30—12:00;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及电话: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怒江支队205室(泸水市大练地街道怒江大道321号),0886-3623217。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要求: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居民户口簿、《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同时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1份和个人近期一寸照片2张、招聘报名表及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省交通执法局怒江支队审查完成后将原件返还应聘人员,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审核是否符合报名的资格条件。
六、面试和体检
(一)由省交通执法局怒江支队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测试应聘者沟通协调、解决问题等能力,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通过面试人员参照公职人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及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录用:体检合格后予以录用,试用期一个月。
七、使用管理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管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解聘:
(一)通过其他途径实现稳定就业的;
(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四)非本人完成工作,另找他人顶替的;
(五)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故意隐瞒个人身份信息的;
(六)在岗期间有严重的违法行为或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七)注册登记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含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或者负责人、监事、董事、经理、理事的;
(八)其他法定情形不适宜继续工作的人员。
八、其他事项
1.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资格审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可留备用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经筛选简历后,根据择优原则通过电话通知面试。
4.本次招聘全程由怒江州劳动就业局进行复审、监督。
附件: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怒江支队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网页底部附件栏中下载)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怒江支队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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