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弥渡县融媒体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招聘人数
(一)本次招聘岗位为弥渡县融媒体中心新闻采编辅助人员,身份性质为劳务派遣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管理。主要工作职责为协助开展新闻采编工作。
(二)本次共招聘人员1名(性别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要符合以下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户籍在大理州内;
6.具备新闻采编岗位所需的业务技能;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劳务派遣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吸毒或有吸毒史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校高校大学生;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其他不适宜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
报名地点:弥渡县融媒体中心办公室(弥渡县弥城镇仁和路2号广电大楼七楼)
报名时间:2026年7月10日至7月17日(双休除外),每天8:00-11:30,14:00-17:30。
报名时携带相关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标准照片2张,退役军人带上相关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0872-8166458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7月17日至7月20日。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以电话形式告知本人;已报名,但未接到电话通知的人员,即未通过资格审查。
(三)考试方式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二个环节,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应具备的新闻采编专业知识、实务写作等。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前3名为进入面试人员。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到低1:1进入考察程序。
(四)考察
进入考察程序人员,由弥渡县融媒体中心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考察工作。
(六)体检
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按照通知要求自费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为方便开展体检工作,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可以以近一年内的体检合格报告代替入职体检(需提供体检医院的书面证明材料)。
(七)其他事项
面试、考察各阶段因考生放弃或其他情况出现空缺的,按照上一阶段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聘用
由弥渡县兴弥劳务有限公司与拟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后将招聘人员派遣到弥渡县融媒体中心工作。
六、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工资每月不少于3500元(含单位和个人应承担五险部分)。
七、重要事项
(一)参加招聘的考生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录单位与其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出现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等情况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通告相关规定。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本次招录所有信息将在弥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请关注相关信息。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录工作由中共弥渡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违反招录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九、本通告解释权归弥渡县融媒体中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