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迪庆州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中国共产党迪庆州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迪庆州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中共迪庆州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9 -2026/7/13 17:00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迪庆州委政法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主要职责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共1名,为综合管理岗位,主要承担以下工作任务:负责铁路护路政策宣传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办公事务处理、文件流转、材料整理归档等日常工作;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综合性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户籍要求:具有迪庆州户籍(以居民户口簿登记信息为准,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日期以报名起始日为准,出生日期需满足报名起始日时未超过32周岁)。

3.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具有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学类、社会学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专业背景(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为准)。

4.政治素养: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政治品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任何犯罪及不良信用记录。

5.能力素质:熟练掌握Office等各类办公软件(Word、Excel、PowerPoint等),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公文处理能力;工作认真严谨、细致负责,责任心强;性格稳重、作风务实,能吃苦耐劳,具备较强的工作适应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曾被开除公职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黑恶势力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9.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政法机关编外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考试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面谈-政审-体检-公示-聘用。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名考试人数之比未达1:3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9日、10日和13日17:00截止(周末不上班)。

(二)报名地点:云南人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思给洛巷8号迪庆州人社局一楼大厅)

(三)报名方式:只接收线下报名。

(四)咨询电话:13388876939、13064217960(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7:30),监督电话:州委政法委办公室0887-8225442。

(五)报名材料: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个人求职登记表(此招聘公告末端扫码下载填写)。温馨提示: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取消报名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由云南人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工作与资格审查工作同步开展。


七、面试

工作人员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微信群或电话方式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请考生注意查看群消息,保持通讯畅通。


八、政审

报考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排名进入政审环节,因报考人员政审不合格,根据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体检

政审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依次进行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由中共迪庆州委政法委员会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迪庆就业”“迪庆政法”微信公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签订劳动合同。


十一、聘用人员管理和相关待遇

工资总额按每人每月4590元计算(含个人和单位需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


十二、纪律要求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各环节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三)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凡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岗位,按面试面谈成绩顺延拟聘用下一名人员。

(四)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本次招录工作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本单位拥有相关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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