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1个岗位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政策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审核同意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26年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始建于1951年,是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云南省森林资源监测、生态空间规划、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碳汇计量评估等核心任务。作为西南地区最具影响力的林业技术支撑机构之一,深度参与了“森林云南”战略实施以及极小种群物种保护等重大工程。现有在职职工69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占比达39.5%,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达36%。随着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深入推进,林业调查规划工作正向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转型。我院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亟需引进一批高素质、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增强在生态保护与监测、林草产业研究等领域的创新能力。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43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6年5月31日。
五、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均要求在2026年10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六、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1日。在招聘岗位人数未招满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名方式及材料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ghyrsjyc@163.com进行报名。邮件标题格式为“毕业院校+岗位名称+专业+姓名”。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完整、材料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材料。
报名时所需材料:
(1)《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彩色扫描件。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
(三)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由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负责,采取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原则上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并将初审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回复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四)学术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由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组织进行学术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将本人发表过的论文、科研项目参与经历、专利成果等,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ghyrsjyc@163.com。审查通过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审查结果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本人,对审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与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联系咨询。
学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1.报名与面试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因不准确填写专业名称,导致审查时因专业不符无法通过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4.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面试考核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七、资格复审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者可进入资格复审程序。应聘人员于面试前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由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号码不变、电话畅通。
八、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岗位免笔试,直接开展面试测评。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将电话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unnanforestry.cn/),保持电话号码不变、电话畅通。
(二)面试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由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统一组织面试测评,主要采用考核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水平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九、考察及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
(一)体检
确定为考察对象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体检环节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照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等情况,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
考察环节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址:https://hrss.yn.gov.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选为2026年毕业的,须于2026年10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提交复核。届时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十二、招聘纪律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须主动申请回避。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三、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官网(网址:https://www.yunnanforestry.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官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附件3),包括: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目录外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和专业领域、国家重点支持学科专业清单所列学科专业,教育部审批、备案的学科专业;教育部认证国(境)外院校的学科专业。
(三)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3318482,0871—63300390。
(二)监督电话: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党委(人事处)0871—65011402,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纪委0871—63318309。
(三)招聘单位门户网站:(https://www.yunnanforestry.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