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充实社会救助工作力量,规范开展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等民生保障业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行政辅助岗位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踏实,无违法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热爱民政社会救助事业,责任心强,具备良好沟通协调能力、群众服务意识,能够耐心接待群众来访,善于处理基层民生事务。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民政、社会工作、法学、汉语言文学、公共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4.年龄要求:20-3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适应下乡入户走访、数据核查等工作。
5.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Word、Excel、PPT),具备基础数据录入、资料整理、信息系统操作能力;有基层政务、社会救助、窗口服务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6.服从单位工作安排,严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能够保守困难群众个人信息、家庭情况等工作秘密。
二、岗位主要职责
1.负责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低收入人口认定等数据审核、系统录入与查询、档案整理归档。
2.开展救助对象入户核查、信息比对、动态监测、政策宣传、群众咨询接待工作。
3.做好各类救助数据统计、台账报送、系统查询与管理。
4.配合完成社会救助专项排查、专项整治等资料整理。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9日-2026年7月1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阿里地区民政局三楼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科
3.报名材料: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个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可提供工作证明。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线上、委托报名。
(二)考试考核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重点测试社会救助基础政策、综合业务能力、沟通应变能力。
1.笔试:主要内容为民政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公共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考察综合素质、服务意识、岗位适配度。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体检与考察
拟聘用人员必须参加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后核实个人有无违法违纪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四、聘用管理
1.本次招聘为外聘工作人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与阿里地区民政局签订劳动合同。
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上岗;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关系。
3.聘用人员日常管理、考勤考核、业务培训按照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承担相应工作任务,年度开展工作考核,考核不合格可按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4.聘用人员在岗期间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禁泄露救助对象隐私信息,如有违规违纪行为,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薪酬待遇
1.薪资按照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科外聘人员薪酬标准执行(按照西藏自治区社会平均工资的70%执行);
2.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3.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单位统一安排日常业务培训;
4.工作满一年后享受1个月带薪休假;
5.不享受机关事业单位编制、职级晋升等相关政策。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不组织考前培训,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培训费。
咨询(联系)电话:1828912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