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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孜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协助人员的公告
江孜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协助人员的公告
招警信息

招聘15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9 10:00-2026/7/10 18:30

随着江孜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建设持续推进,辖区人流、物流、车流日益密集,基层公安治安防控、社会治理、便民服务等工作任务逐年加重。为进一步充实公安警务辅助力量,补齐基层人力不足,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强化勤务保障力度,经江孜县委县政府批准,江孜县公安局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5名男性警务协助人员(以下简称“协警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此次招聘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面试、体能测试等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需求

此次江孜县公安局共招聘协警员15名参与交通管理协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4.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6月至2008年6月期间出生);

6.户籍在江孜县的人员优先考虑;

7.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工作能力;

8.身体健康,净身高不低于170cm,无重大疾病及传染性疾病,体态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具体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

9.用人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协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损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信息或者言论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行政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或警务协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本人或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11.本人或家庭成员曾非法出入境的;

12.本人现为财政供养人员或者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

13.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不宜从事警务协助工作的。

(三)优先招聘的对象

1.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遗属、在职人民警察的家属、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2.优先招聘的对象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此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流程内容如下:

(一)报名

1.时间:2026年7月9日-10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2.地点:江孜县公安局行政二楼政工室(205);

3.流程:本人到现场报名,需提前填写《江孜县公安局招聘协警员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个人征信报告,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录学信网打印),退役军人还需提供你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招聘条件报名,自身条件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将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三)笔试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主要包含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四)面试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五)体能测试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按面试成绩确定。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等执行。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全部达标的为合格,其中1项不达标的不合格。

(六)体检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基本要求为: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及传染性疾病,体态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具体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本公告中未说明的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注意事项:体检当日,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1寸免冠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考生应着便装参加体检,不得穿制式服装或特殊样式服装。体检前勿食辛辣油腻食品,体检前一天20时后不进食,体检当日不吃早餐、不饮水。

(七)政审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合格人员发放政审表,应聘人员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审,并提交政审报告。若政审不合格(含无法获得政审结论),不予聘用。

(八)递补

考生在体能测试、体检、政审阶段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情形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由江孜县公安局签订《警务协助人员劳动合同》。协警人员岗位工资标准为:按照上一年度西藏自治区最新社平工资的40%,2026年度工资标准为4710.8元/月,需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个人部分;单位部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由县财政承担。


五、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除缴纳体检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勿上当受骗;

2.招聘期间,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通知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注意查看相关通知信息,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参加下一个环节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3.咨询电话:

座机:0892-8174088

尼玛欧珠警官:13549065322


五、监督举报

江孜县公安局督察审计大队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受理此次招聘工作的举报和投诉。

巴次警官:15708083999

扎西顿珠警官:17785401234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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