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编外合同制聘用人员)。
一、招录计划、岗位及职责
(一)招录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录司法警务辅助人员2名(编外合同制聘用人员)
(二)岗位职责
协助检察官开展押解、看管、文书流转、卷宗管理等业务工作和检务保障相关工作。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分裂、揭批达赖集团、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具有工布江达县户籍;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限男性,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
5.具备良好沟通协调能力与责任心,能适应值班备勤;
6.自愿从事司法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遵守检察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
(二)优先录用条件
1.中共党员、优秀共青团员、受到各级表彰的先进个人;
2.退役士兵、人民警察院校、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2.被开除公职、军籍或因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论的;
4.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网信工布江达、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公众号发布招录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电话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4月22日至29日(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不含25、26日);
3.报名地点: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综合部;(检察院业务楼2楼)
4.提交材料:
(1)《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退役证、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6)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各1份。
5.资格审查:招录工作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与复审,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体能测试
1.时间:4月30日(拟定)
2.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参照检察机关司法警察体能测试标准执行。项目:纵跳摸高、长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俯卧撑、4*10米往返跑;体能测试采取得分制,全部达标为合格,其中一项以上不达标的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笔试
1.时间:5月6日(拟定)
2.地点: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六楼会议室
3.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笔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测和申论两科。按招录人数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
(五)面试
1.时间:5月11日(拟定)
2.地点: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三楼党组会议室
3.根据体能测试考核通过及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内容为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测试等,总分100分。
(六)体检
1.时间:2026年5月12日至5月15日(拟定)
2.地点:待定
3.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政治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全面审查本人及家庭成员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征信状况、信访记录、社会评价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岗位职责、薪酬待遇、保密义务、纪律要求及合同解除条款。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待遇保障薪酬待遇
(一)基本待遇
被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原则上按西藏自治区2025年“全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保障;休假、婚假等待遇参照《林芝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二)经费保障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资金由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解决。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录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招录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此次招录流程按照招录公告执行,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招录流程可能会有所调整。如有调整由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负责通知与解释。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招聘各环节中将电话告知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2.本次招录全程受工布江达县委政法委、工布江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联系单位:
工布江达县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0894-5414669
举报监督电话:
工布江达县委政法委:0894-5412194
工布江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94-541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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