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充实察隅县村级工作力量,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实现乡村振兴专干全覆盖,现组织实施察隅县2026年乡村振兴专干补聘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补聘计划
察隅县2026年计划补聘乡村振兴专干10名,上察隅镇西巴村、布宗村、翠兴村、下察隅镇吉灯村、夏尼村、竹瓦根镇曲瓦村、嘎达村、古拉乡安巴村、察瓦龙乡昌西村、阿丙村各1名。
二、补聘对象
补聘对象为符合报考条件的具有察隅籍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参加西藏自治区2026年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考试,自愿报名到村担任乡村振兴专干的高校毕业生。
三、补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报考岗位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有符合补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服从补聘单位管理及工作安排。
3.参加西藏自治区2026年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考试的人员。
4.具有补聘职位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补聘
1.在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等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态度暧昧、与党和人民离心离德、同情支持达赖集团、参与分裂破坏活动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在职乡村振兴等专干及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合同的乡村振兴等专干。
4.有其他不适合补聘岗位要求情形的。
四、补聘待遇
根据《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专干管理办法》(藏组发〔2020〕213号)规定,具体为:
(一)薪酬待遇。由职务等级工资、绩效考核奖励两部分组成,实行动态增长机制。
1.职务等级工资。3000元/月;本科生、研究生分别高定一档、二档(档差不低于100元/月);工作每满1年享受10元/月的工龄工资,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晋升一档工资;升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副书记(副主任)、书记(主任)、第一书记的,晋升相应职务等级工资。
2.绩效考核奖励。按照年度基本工资的40%设置,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优秀等次的发放100%,称职等次的发放85%,基本称职等次的发放50%,不称职等次的不予发放。
(二)生活补助。根据《中共察隅县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集聚强边兴边人才的实施意见》(察县委〔2022〕8号)文件精神,每月为乡村振兴专干补贴生活补助1000元,部分偏远村庄额外增加生活补助300-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