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林市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公告
米林市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5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03/31 09:30-2026/04/10 18:30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林芝市委、米林市委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相关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有效提升米林市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建设一支政治可靠、综合素质高、热爱城乡社区工作、擅长做群众工作的专职网格员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应聘考试的方式对求职人员进行考核,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最优者优先录用。招聘工作由米林市委政法委和米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实施。


二、招聘数量及职位性质

公开招聘5名专职网格员,属聘用制人员。专职网格员的聘任、管理、使用、分配等由市委政法委统一安排,应聘人员拒不服从工作分配去向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维护民族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廉洁自律,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热爱公益事业,热心基层治理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吃苦耐劳精神;

4.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各类APP软件及拍摄照片,编辑收发文件、信息的技能;

5.具备良好的应变能力和承压能力,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

6.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年龄在20周岁至40周岁(年龄起算以2026年4月10日为准)。同等条件下本辖区原专兼职网格员、未就业大学生或本网格内常住村(居)民优先录取。

(二)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待遇发展

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3500元/月(含三险个人缴纳部分)。专职网格员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并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制度,工作满一年享有带薪休假30天。


五、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办理入职手续。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31日至4月10日(9:30-13:00,15:30-18:30)。

2.报名地点:米林市公安局四楼市委政法委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4.报名所需材料:

(1)《米林市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蓝底电子照片;

(6)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

5.报名资格审查:2026年4月12日。报考者需如实、全面、详细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按规定的报名时间提交报名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材料或材料不全且不在规定时间内补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初审不予通过。

6.领取准考证:考生准考证由市委政法委统一制发,由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本人领取。

(二)笔试(占总成绩60%)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考务工作由市委政法委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文字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等内容;

2.笔试时间:待定,具体日期以电话通知为准;

3.笔试地点:待定;

4.笔试加分:对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直接在笔试成绩上加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1分;退役军人加1分;具有1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者加1分;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初级加1分,中级加2分,高级加3分,以最高级别为准,不累计加分。

5.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

(三)面试(占总成绩40%)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市委政法委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面试考官为3~5人。面试考官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2.面试内容包括基本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及应试者从事网格员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米林市委政法委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后另行通知。

(四)政审

按照市委政法委提供的录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地村委会、户籍派出所、乡(镇)党委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对报名对象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及是否存在不予招聘的情况等进行审核。

(五)体检

1.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六)补录工作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其他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确定招录对象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等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录对象。

(八)聘用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写出书面总结,由市委政法委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年终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的人员,可续签合同。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次月停止发放薪酬待遇。

1.自愿辞职的;

2.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3.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严重违反网格员管理规定,怠于履行职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签订劳动合同的专职网格员擅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5.年度考评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6.受到开除党籍、劝退、除名等处理或处分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形,不适合从事的;

(九)离职双方签订用人协议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提前30日向市委政法委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需提前5日)。

(十)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材料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监督。

2.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

3.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4.在招聘过程中不会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监督举报电话0894-5452089(米林市纪委监委)0894-5452238(米林市人社局)本公告由米林市委政法委负责解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5、咨询电话:

办公室:0894-54523680894-5453836

程炯:18089905261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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