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1个岗位
为深入推进米林政务服务“三化”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国家重大项目服务保障能力,充实政务服务一线辅助人员力量,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和企业群众办事体验,米林市政府办(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米林市政府办(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计划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10名,岗位职责为从事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工作,如咨询窗口、帮办代办、行业综合窗口、热线服务和投诉举报处置、12345热线办理等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和宗教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窗口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团队精神,听从指挥,作风纪律性强。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2008年3月1日及以前出生),三十五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能熟练应用计算机(office、wps等办公软件)。
(七)米林市户籍、建档立卡户、烈士子女、困难职工子女等优先。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米林融媒、网信米林、米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米林政务服务等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
1.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7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米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业务监督办公室。(联系电话:0894-5915885、15889047050)
2.报名时需提交《米林市政府办(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版一份(考生提前下载填写)、电子版一份发至报名专用邮箱(mlxspfwj@163.com),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相关荣誉证书和证明,现场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交复印件,同时,需提交近期蓝底正面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含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
根据发布的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确认合格后,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1.所有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入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举办任何培训;
2.笔试时间:时间待定,具体日期以电话通知为准;
3.笔试地点:米林政务服务中心会议室(暂定);
4.笔试成绩:由米林市人社局和米林市政府办(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五)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六)政审
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计算个人总成绩,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填写应聘人员政审表,并组织政治审查,经政审合格的通知体检,政审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进行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后3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米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米林融媒、网信米林、米林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九)签订劳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经试用合格并愿意继续留岗的(从试用期之日起计算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1年签订1次。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工资按6754元/人/月执行(5310元/人/月和单位部分保险类1444元人/月),试用期工资按100%发放,连续2年考核合格上调基本工资的5%作为激励薪资,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米林市政府办(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保险参保手续,个人保险部分由个人承担。
(二)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休息、休假等福利待遇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意外、生病等情况参照《米林县临时性岗位从业人员管理实施方案》执行。
(三)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及考核奖惩由米林市政府办(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负责。
(四)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食宿自理。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关注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关注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招聘过程中,聘用单位负责人、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米林市政府办(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