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提高加查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保障基层群众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结合我县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现公开向社会招聘基本公共卫生专干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同等条件下,有从事公卫、妇幼保健专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此次共计招录1名人员。
二、工资待遇:本次专干招聘实行协议工资制。
三、人员管理聘用: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聘任。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县卫健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到期根据工作表现续聘。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聘用合同,停止发放薪酬待遇和各项补助。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的;
3.违反保密规定泄露秘密造成严重影响的;
4.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的;
5.因身体原因被确认不再适宜从事聘用单位工作的;
6.思想堕落、品行不端正、行为有损于聘用单位工作的;
7.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的;
8.产生不可抗力因素(如遇上级部门停止拨付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或调整相关政策,将无法支付薪酬待遇等);
工作岗位:由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岗位,主要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监督管理工作、相关数据信息统计录入、公共卫生工作督导考核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工作。
四、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方式;
时间:2026年3月9日至3月13日;
线上报名:相关材料投送至加查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电子邮箱,账号:xzsnjcxwsj@163.com。
线下报名地点:加查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办公室(政府大楼7楼)。
所需资料:应聘者需如实填写《报名表》,须附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联系方式:0893-7322061。
五、招聘程序资格审查:加查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对应聘者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认定报名者是否具备资格。确定参考人员名单,届时将电话通知参考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时间:待定。
公示:根据综合考试成绩,对拟聘任人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体检与政审
体检与政审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由政审部门或单位对考生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3.顾全大局,服从安排,热爱公共卫生专干事业;爱岗敬业,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4.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学习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承担繁重复杂的工作任务;
6.应聘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痴迷网络游戏或赌博、嗜酒、危险驾驶行为、生活奢靡、沉迷低俗和不健康娱乐爱好的;
4.有吸毒、盗窃、打架斗殴、敲诈勒索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5.有违反法律法规其他情形的;
八、工作纪律
1.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对已聘任的进行解聘处理,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公开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复习书目,请勿相信任何要求转账等信息,应聘者在应聘期间产生的费用自理。
4.未尽事宜由加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加查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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