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加强林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力量,进一步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岗位需求
局机关招聘1人,岗位所需专业为文科类相关专业。
二、招聘对象及有关要求
1.招聘对象:林芝市辖区户籍高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我市退役军人、军属优先招录。
2.招聘原则: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退役军人事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30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在1996年3月1日之后出生人员);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人员;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三、相关待遇
1.工作待遇。正式聘用后,工资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按比例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2.福利待遇。正式聘用后,累计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3年的,籍贯为区内的年休假为20天(均含路途),籍贯为区外的年休假为30天;工作满3年及其以上的,籍贯为区内的年休假为30天,籍贯为区外的年休假为40天。休假费用自理。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林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林芝公众号上发布公告,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择优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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