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人1个岗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昌都市委关于基层治理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部署,进一步提升江达县社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能力水平,根据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做好2026年度社区工作者选聘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江达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招聘江达县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4人,江达镇聚康社区、新林社区各选聘1人。
二、招聘对象
江达籍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和江达籍退役军人。有社会工作、社会学、社会福利、社会行政、心理学等专业人员及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人员优先考虑。
三、选聘招聘条件
(一)公开招聘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已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1日期间出生)。
5.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热爱社区工作,服从招聘单位管理及工作安排。
6.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以放宽至四十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1日期间出生);
7.现任社区“两委”成员及江达籍退役军人(可持退伍证)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1日期间出生),且能够胜任社区党建、治理、服务等工作的人,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8.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好和文字表达能力,会使用计算机等基本办公操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热爱社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