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1人3个岗位
为加强我区教育考试招生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工作效能,有效缓解工作力量不足的现状,经自治区教育厅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政治首位原则,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确保招聘工作全程合规、透明规范。
(二)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按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人员性质
本次所招聘的工作人员属于合同制非编性质,不纳入国家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范畴。录用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管理制度,与受聘人员签订正式的聘用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合同规定的聘期内,实施年度工作考核和聘期总体考核相结合的评估机制;对于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可根据单位需要和个人意愿,按规定程序续签聘用合同;若考核结果不合格,则合同到期后不再续聘,或依据合同具体条款依法解除双方的聘用关系。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11名,岗位类型为教育综合和财会综合(具体岗位职责、专业要求等详见附表1)。聘用后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实际工作任务。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及岗位具体要求的各类人员(不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