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健全左贡县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敬业奉献、结构合理、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结合左贡县实际,现就公开选聘招聘左贡县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选聘招聘社区工作者5人,其中:男性2名,女性3名。
二、选聘招聘对象
主要面向符合选聘招聘条件的未就业左贡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城市社区各类专干,优先列为选聘招聘人选。有社会工作、社会学、社会福利、社会行政、心理学等专业人员及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人员优先考虑。
三、选聘招聘条件
(一)公开选聘招聘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已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2008年1月1日至1991年1月1日期间出生)。
5.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热爱社区工作,服从招聘单位管理及工作安排。
6.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以放宽至四十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1日期间出生);
7.左贡籍退役军人(可持退伍证)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2008年1月1日至1991年1月1日期间出生)且能够熟练胜任社区党建、治理、服务等工作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8.具有选聘招聘岗位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招聘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