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1个岗位
为持续加强安多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配备、提升工作质效,根据《西藏自治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和《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将安多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工作性质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为辅助国家性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开展执勤备战工作的人员,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非消防救援队伍正式编制和国家事业编制。
二
招聘岗位、数量及工作地点
根据安多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需求,拟招聘8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仅限男性),消防车驾驶员需达到持有B照及以上驾驶证、驾龄2年以上的要求,工作地点为安多县消防救援大队下辖队站及雁石坪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三
工作性质
第一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政治立场坚定;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严谨,无不良社会记录,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能够承受高海拔地区工作强度和严寒气候挑战;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年龄、户籍等具体要求;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条具体资格要求
(一)年龄条件
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年龄截止时间为招录当年的1月1日)
(二)文化程度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户籍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四)身体条件
身高:男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不低于162厘米,以适应岗位工作为宜;
视力:裸眼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8;
体能:具备适应高海拔地区训练和执勤的体能基础,无影响正常履职的肢体残疾、先天性疾病、传染性疾病等;
其他: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同时符合高海拔地区从业人员健康要求。
(五)心理素质
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承受应急救援工作的高压环境,无精神病史、癫痫病史等心理疾病相关病史,经心理测试合格。
第三条优先招录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招录中予以优先考虑,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一)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职、开除)、退役军人,尤其是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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