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6个岗位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教职工队伍结构,弥补部分专业师资缺口,更好地服务区域职业教育发展和技能人才培养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招聘编外人员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人数
总共招聘8人,其中:
教学岗(外聘教师):土木建筑类(装饰方向)2人、电子商务专业1人、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1人;
工勤岗:水电维修工1人、专职消防员1人、学生食堂炊事员2人。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以面试与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进“五个认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反对分裂。本人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白。
(二)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勤政廉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履行落实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职业教育教学(含实训指导)工作强度;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行业领域资深专家、技能大师可适当放宽至60周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有涉黑涉恶、支持发展宗教或参与宗教活动等情况的。
2.三年内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受过行政拘留以上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有关机关(部门)正在立案调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