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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肇庆市委党校(肇庆市行政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教研人员公告
中共肇庆市委党校(肇庆市行政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教研人员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2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6 09:00-2026/8/6 17:00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及广大有志青年选择肇庆、建设肇庆,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研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肇庆市委党校成立于1956年8月,市委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与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实行“一个机构、三块牌子”管理,是市委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市委的重要部门,是教育培训干部和党员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具体情况可登录肇庆市委党校网站(http://ps.zhaoqing.gov.cn/)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岗位、人数、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2名教研人员,详见《中共肇庆市委党校(肇庆市行政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教研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

2.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6.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7月16日后出生)。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6日9:00至2026年8月6日17:00。报名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提前或逾期均不受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PDF扫描件发到工作邮箱zqdxrsk@zhaoqing.gov.cn,并在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岗位代码+姓名+专业”。

3.报名材料:

(1)《中共肇庆市委党校(肇庆市行政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教研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职称、政治面貌证明材料。

(3)从大学开始的学习经历证明材料,如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从博士研究生开始的科研成果清单(附件3)及证明材料。出版的著作,请提供著作的封面、目录;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请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所在内页;参加的科研项目,请提供项目申报材料、结项材料或科研管理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获批的咨政报告,请提供批示相关证明材料;获得的奖励,请提供相关通知或证书。

(5)本人签名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

(6)其他证明材料。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

(3)2026届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其他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4)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二)网络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络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电话或邮件反馈。

(三)资格复审

考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者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将于网络资格初审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邮件告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要求提交材料进行复审。

(四)考试

考试采取业务考核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教学科研能力、职位匹配度等情况。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考试合格线为60分。

(五)体检及考察

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经校(院)委会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肇庆市委党校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校(院)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1.出现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等情形的,由校(院)委会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2.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4.未尽事宜,由市委党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委党校人事科0758-2662834。

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8-2209780,市委党校机关纪委0758-2662852。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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