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征兵辅助员2人。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在部队服役期间或原工作单位(学校)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条件
1.政治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2.身体条件。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3.年龄条件。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4.资格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优先,服役满5年的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专业不限,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或中共党员优先;具有地方党政机关或国企、事业单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5.素质条件。热爱国防动员工作、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材料撰写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抗压能力。
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预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治考核、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预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6月13日。
2.报名方式:报名材料发至邮箱nansharenwubu@163.com。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扫描件,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内彩色证件照1张,本人签名确认并写日期;
(2)《报名人员统计表》电子版(附件2);
(3)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在同一面;
(4)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属集体户口的,复印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均扫描在同一面;
(5)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6)登录学信网申请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电子版;
(7)退伍证复印件或党员证明(为退伍军人或中共党员的需提供);
(8)社保缴纳证明电子版或工作证明;
(9)在公开媒体上发表的文章或本人撰写的可予公开的公文作品;
(10)相关表彰奖励证明复印件。
以上报名材料须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nansharenwubu@163.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请以“姓名+广州市南沙区征兵办辅助员”命名。以上报名材料在通过面试后,须提供相关原件及复印件供本单位核查留底,报考人员应保证所填信息完整、准确、真实。
(二)资格审核
时间:2026年6月14日起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通知,请保持所有联系方式畅通,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三)笔试
按100分计算,以40%分值计入总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核逻辑思维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按100分计算,以60%分值计入总分。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对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5比例确定面试名单,请报考者在笔试结束后保持手机(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通讯畅通,留意相关公告、电话、短信或邮件通知。
(五)政治考核、体检和考察
1.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1比例对入围人员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政治考核通过之后,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出现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3.参照相关规定,对政治考核和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该招聘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聘用
政治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
(一)合同签订:被聘用者与广东省人才市场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广东省人才市场有限公司进行人事关系管理,经考核符合条件、胜任工作岗位的,正式到岗聘用;不符合条件、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或未通过用人单位年度考核、工作表现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作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征兵办公室。
(三)工资薪酬:采用购买服务人员,薪酬实行定额包干,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等。
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报名均不予通过。
(二)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交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撤销聘用资格,解除聘任关系。
附则
咨询电话:020-31152192(赵干事)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1:50,15:00-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