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医院2026年5月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晋城市人民医院2026年5月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47人4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5/7 -2026/12/31

晋城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86年,是由市委市政府举办的高标准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开放床位1930支,在岗职工3007人,其中高级职称447名,硕士研究生导师47名,硕博士784名。


医院下设科室86个,有2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个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宫颈疾病研究),45个省市级重点专科,其中有1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山西省医学重点学科,1个山西省医学重点建设学科和32个市级重点学科。2023年和2024年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监测中连续获批A等级。


医院为国家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山西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医院、国家标准版胸痛中心、国家标准版房颤中心、国家首批卒中中心、高级卒中中心建设单位。


为满足人力资源需求,结合我院发展实际,按照《晋城市人民医院2026年5月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方案》的相关要求,计划招聘47名聘用制工作人员。


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满足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学历学位条件:


(1)所有岗位须具有相应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


(2)2026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则上在2026年8月底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年龄要求:


(1)医、技岗位,高级职称4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5月及以后出生);中级职称35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5月及以后出生);初级职称30周岁及以下(即1995年5月及以后出生)。


(2)职能科室岗位为30周岁及以下(即1995年5月及以后出生)。


资格证条件:


所有岗位须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医师岗位还须具备住培证,2013年以前毕业或已取得中级职称资格人员可以不需要住培证。


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晋城市人民医院2026年5月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6)定向生、委培生不能报考;


(7)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02


招聘程序


|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s://wecruit.hotjob.cn/SU663b20031c240e60b68e5046/pb/index.html#/,也可进入晋城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医院介绍→招聘入口模块提交报名。


2.报名时间


(1)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等岗位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7日18:00(以报名投递成功时间为准)。


(2)高层次人才及业务技术骨干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12月31日,报名期间可随时投递简历。


3.报名材料


应聘者需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材料包含身份证、高等教育阶段所有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的学历认证、学位认证,各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执业证、住培证等材料。


注意:(1)所有附件分别添加上传至报名网页,所含材料不全均视为报名不成功。(2)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者请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大学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须知


(1)每个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


(3)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由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证件(证明)不真实、不完整、有误的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招聘条件不符,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该人员报名资格。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资格审查方面视同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医师。


|考试方式|


高层次人才及业务技术骨干招聘方式按照我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技术骨干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等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入围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未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均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和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均为60分。


具体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人数、招聘工作进度安排另行确定,以邮件或短信的方式通知。笔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将在我院公示。


|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组织实施体检的单位同意后,我院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应聘人员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等原因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工作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提出放弃的,或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根据综合成绩及岗位需要决定是否递补,决定递补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由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拟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录用。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与医院首次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应聘人员与我院签订录用协议后违约的,按我院《职工违约管理规定》执行。此次招聘的所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严肃招聘纪律|


严格执行招聘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招聘工作全程在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或其他未尽事宜由我院人事科负责解释,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工作时间)。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56-20652040356-2065086(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356-2065448(医院纪检监察室)


03


医院待遇


(一)对聘用制工作人员实行“同工同酬”管理。


(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三)博士待遇:一次性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安家费60万元,非全日制博士安家费30万元,同时安排科研启动经费50万元,如本人确有需求,其家属符合相应条件可安置到医院工作,具体相关事宜根据情况双方协商确定。详细信息请咨询我院人事科。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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