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71人114个岗位
为进一步满足崇明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有关规定,崇明区部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7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并志愿服务崇明卫生健康事业。
(二)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生(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或紧缺急需专业人才除外),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四)具备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素质。具体岗位要求和报考条件等详见《2026年崇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简章》(附件1)。
(五)紧缺急需专业的执业医师(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须取得执业医师证书,2010年及以后毕业的还须取得规范化培养合格证书。紧缺急需人才的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1.具有初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的执业医师;
2.具有中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执业医师;
3.具有高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的执业医师(正高级职称且具有上海市户籍的,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2日至3月8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对照报名岗位的条件,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mwjwzp@163.com;邮件主题请设置为:意向单位+应聘岗位+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材料:需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报名信息表(签署诚信承诺)(附件2);
2.本人身份证;